“兔子?林小姐,你看那边!树根下面的草丛里,那是不是一对兔耳?”
叶云夕蹑手蹑脚靠近,怕惊跑了兔子,她几乎一寸一寸地挪到草丛边。
磨蹭了十多分钟后,她朝着兔子一个猛扑。
叶云夕先摸到了一条丝质的飘带。
一端系在兔子脖颈处,另一端系在树根,飘带捋平,叶云夕看见飘带上的“林霁”两个字。
她有些错愕的回过头,看向溪流东侧那边,席地而坐的林霁。
那是一片较为宽阔的草地,树木不算茂盛,故而阳光充足,地上的青草野花格外生机勃勃。
林霁原本瘫躺在草坪上休息,马儿在一旁自己吃草,乍一看,也算得上是人畜和谐。
但和谐没多久,那匹马犯贱,放着鲜美的草不吃,一路啃到了林霁的头发和袖子。
林霁赶也赶不走,气得发飙,揪起地上的草砸马。
挨着水源的土质相对松软,她连泥带土揪起来一大把。
叶云夕看过来的时候,林霁正身体力行地解释,怎么用泥土来表演天女散花。
叶云夕嘴角抖了抖,很快控制好自己的表情。
她解开飘带,抱着兔子折回到溪水边。
——林霁把马给栓远了,这会儿正蹲在溪边,洗自己手上的泥土。
林霁从水里看见了叶云夕欲言又止的倒影。
“怎么,你不喜欢兔子?”
“不是,很喜欢!”叶云夕像是怕她误会,急切的回,但紧跟着语气又变得犹疑,“...林小姐要带回去养吗?”
“我可不喜欢这种毛茸茸的小东西。”林霁说完,在裙摆上擦干了手上的水渍,后挪了两步,就地坐下。
她手臂撑在身侧,眯着眼睛,看天上紫粉色的云,语气很随意的说:“看谁喜欢,就送谁去养吧。”
林霁的视线停顿了片刻,才从天上灿烂的霞,下挪到面前淑静的人:“你想养吗?”
叶云夕脸上很快地闪过放松和惊喜的表情,她抱着兔子,跪坐在林霁边上,“可以吗?林小姐要送给我养嘛?”
林霁挑了挑眉,脸上的表情写着“当然。”
当然可以,要了兔子,可就不能再想着参加她们的社团了!
“但是...”叶云夕紧跟着一个转折,“这样要用掉一条飘带,会不会太浪费了。”
飘带有数量限制,一来,是为了那些争夺名次的人,能尽可能的公平。
否则,很容易出现雇人打猎,把别人的猎物当成自己的成果,最终以量取胜的情况。
二来嘛,猎场中的任何动物,想要带走,都必须要有飘带挂名,这也是为了鼓励大家多多报名,多交报名费。
林霁这种想要争夺名次的人,绑只兔子带走,实在太亏了。
外面随便都能买到的。
林霁性子不经激,更别说,说这话的人,还是和自己保持着暧昧往上的炮友关系的人。
她轻嗤了一声,语气里有种狂到没边的若无其事:“别说少一条飘带了,就是一天少一条,我也一样能拿第一。”
林霁看着叶云夕,手指揪着兔子尾巴尖上的一撮毛,微微偏头:“你与其担心这个,还是趁着这段时间好好想想,等我拿了第一,该送我什么贺礼吧!”
譬如,决定不参加她们社团之类的...
可叶云夕脸上的笑意肉眼可见的僵住,她掩饰性地低着头,手指轻轻着兔子的两只耳朵,声音低低的,反问:“顾先生...不是都已经答应要送了吗?”
“他送是他的。”风把叶云夕的发吹得有些乱,林霁把她侧脸的碎发撩到耳后,手掌顺势握在那截柔韧的后颈,指腹捏了捏,“而且他送我,你这么不高兴干什么,你吃醋?”
“才没有!”
叶云夕的声音低低的,耳尖被染上一片绯红,林霁拇指抵上她的下颌,稍稍用力。
叶云夕的脸太高,转过来,两个人之间不过半掌的距离,林霁偏一下脑袋,鼻尖就能碰到叶云夕通红而滚烫的耳廓。
这下,压低的笑声也带了几分震颤的酥,她亲了下叶云夕藏在耳后的那颗红色小痣。
叶云夕缩了下肩膀,反手握住了林霁捏着自己膝盖的手:“别...”
“那你老实说。”轻咬着那滚圆粉白的耳垂,舌尖时不时的触碰让叶云夕呼吸渐重。
“你是吃他的醋,还是我的?”
“那...”叶云夕稍稍控制了下呼吸,侧过脸看林霁,“你想让我吃谁的醋?”
“我想让你,”林霁顿了顿,“别加入社团。”
林霁亲了亲她的侧耳的发际:“这事儿对我很重要,别给我添乱,嗯?”
叶云夕脸上的情动像是迅速落下的夕阳,残存的一点潮红已经泛起了寒意。
她别过脸,依稀落下点零星的水光,她没直接答应或是拒绝,语气里已经带着暮色初降的瑟瑟:“你也准备这样,去哄你的菲尔小姐吗?”
林霁:“......”
*
九月二十五号,开幕、狩猎、第三名,劝说叶云夕放弃参加社团,并且无功而返。
之后的几天,林霁是更加肉眼可见的暴躁。
她抢猎物抢得越发强势,积分很快就突破了第一名的积分条件,并且稳稳占据高位,和第二名拉了一整个黑板的空。
如林霁所说的,她在三十号当天,在市里报社记者,和全校师生的注视下,被国王授予奖牌、奖杯和象征荣誉的月桂花环。
作为圣比斯堡每年的狩猎比赛里,第一个女性冠军,林霁可谓是赚足了风头。
在讲述获奖感言时,她拉着和她身着同样款式的罗琳上台——林霁那会儿还是顶烦罗琳,但不得不假装出一副和她志同道合,关系紧密的模样。这让林霁觉得她们像是一对想离离不了,还不得不在媒体面前假装恩爱的倒霉夫妻——两个人在众人的注视下宣布,圣比斯堡服装设计社团的成立,并且广邀校内同学积极参与。
之后两个人被分别抓去采访,罗琳那边,主要是对之前骨撑事件的一些回应,重点在于安全和舒适。
林霁这边的采访,则复杂得多。
毕竟新事物的诞生,总要引来大片的“不守规矩”的质疑,尤其顶风作案的人,还是内阁大臣的女儿。
这身份带来多少便利,就会有多少的阻碍,林霁都能想到,记者的这篇报道一经发出,自己要面临多少的压力。
而这原本不该是她一个人来面对的,如果罗琳不要发疯,早点同意自己的社团人选,今天站在这里的本应该是十个人。
——十个贵族年轻的小姐们,出于一点学生气的创新精神,想要搞一点新鲜的玩意儿玩一玩。
而不是现在这样,因为时间紧迫,机会难得,只能捏着鼻子承认社团成立。
又因为怕自己之后的话语权被罗琳架空,答应做了这狗屁的社团社长职位。
——她是疯了才会愿意做这众矢之的的出头鸟!
可一切都是迫不得已。
林霁经可能规避了那些给自己惹麻烦的问题,着重把自己的回答重点放在校园内部。
诸如她们社团将会为校内的活动提供服装,譬如社团的招新简章会放在学校的公示栏,大概周五会出结果...
这天才刚刚周一,拉长时间线,当然还是要和该死的罗琳讨论人选的问题!
林霁每回答一个问题,就总免不了在心里大骂一顿罗琳,她在旁边没能打喷嚏,真是算她身体好!
然而无论如何,事情既然已经发展到了这一步,就只能接着往下走。
很快,狩猎结束后,半天不到的功夫,她们选定的办公室就被雪花一样的设计稿淹没。
林霁每天忙着搬运、和副社长吵架、可叶云夕冷战,还要忙着设计新一款服装——是为了周四的划船比赛设计的。
本来嘛,这种划船比赛,在一众校级活动中,并不算太重要。
可是为了尽量减少自己身为出头鸟的危险,也让这周末回家没那么难熬,社团的服装能尽量快地在校内流传开,对她是好事。
是故,林霁不光为人家主动提供服装,还欣然接受了自己作为颁奖嘉宾前去参与活动的邀请,甚至主动请来了记者和报社。
——这份报道最好能在今天晚上写完,并送到印刷厂,赶着明天早上的朝阳,送到第一大街玫瑰区第二十六号,林家的报纸箱里!
很快,周四中午,划船社办公室外的走廊。
叶云夕手里拿着一份精修过的设计稿,迎面撞上了他们社的副社长——菲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