娉姐儿不由自主地按下关于第一个问题的思考,转而试图回答第二个问题。
可是喜欢不喜欢,又哪里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十七岁少女可以理得清的呢?
自己对谭舒愈的感情,算是喜欢吗?觉得他挺可爱,也愿意和他说几句话,但一想到和他做夫妻,生活在一起……娉姐儿的大脑一片空白,完全想象不出来,并且在想象的过程中,觉得很别扭,很古怪,很……不适。
那到底什么是喜欢呢?当初对谢载盛的感觉,就一定是喜欢了吗?还是说,就是被别人喜欢了,觉得高兴,觉得得意,有些飘飘然?心里的甜丝丝,又有几分是喜欢,几分是得意呢?
如果说当时谢载盛表白的时候,娉姐儿还觉得心跳得厉害,那么听说谭舒愈的情意,她一丝心跳加速都没有。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谢载盛是当面说话,他给人的压迫感又很强;而谭舒愈为人温和,又是托人传话,情况不一样。
既然弄不明白喜欢或者思慕的问题,娉姐儿的思绪就又跳到了“感激或者感动”上。
她忽然又有了醍醐灌顶的感觉,觉得鬓云的提示为她方才说不清道不明的高兴找到了一个准确的表达。从前谭舒愈托顾氏来说话的时候,她也没有多高兴,更多的是觉得烦——既是觉得顾氏交浅言深,说话又太爱绕弯子,很烦;也是觉得父母都明确拒绝谭家的提亲了,他还来找人问个不休,有点烦。
可现在她却觉得很高兴,这一份高兴,并不是因为“谭舒愈”这个人选,而是因为她自己在经历了一些糟糕的事情之后,降低了对自己的评价,也降低了择偶的标准。
想明白这两个问题之后,不必鬓云再说,娉姐儿自己也有了答案。
她本来对顾氏说的是,需要再有一些时间仔细考虑,才能答复,可如今鬓云用简简单单两个问题帮助她理清了思绪,她忽然有了答案。
如果嫁入谭家,即将面对的是看不上她家门第的心高气傲的大姑子、擅长挑拨离间少说有百十个心眼子的小姑子、心思深沉手段又狠辣的婆母——并且这位婆母本来对她的欣赏之情如今已经转为迁怒,而她唯一能倚仗的是丈夫对她的爱,仅有的盼头则是新宁伯府的荣华富贵,以及成为伯夫人的体面尊荣。
后者就不多提了,新宁伯、伯夫人都还健在,世孙夫人想要上位还得熬死整整两代人。而且三世同堂——很快升为四世,头顶两座大山,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宗妇面临的鸡毛蒜皮也远远多于宁国公府。至于前者,实在太虚无缥缈、太不可依靠了。所谓一见钟情,脱下那层华美的外衣之后,不过是见色起意。色衰而爱弛,爱弛而恩绝,娉姐儿再怎么自恃美貌,也很清楚,自己迟早有人老珠黄的一天,并且迟早有比自己更美貌的人出现。如果在危机来临之前自己还没有挣到足够的筹码,那么在谭家她将毫无立足之地。
可是谭家卧虎藏龙,她又拿什么资本去和这么多不省油的灯去斗呢?笑话,她在自己家里,都被一母同胞的妹妹耍得团团转,她又怎么可能坐得稳世孙夫人的位置?
若是两情相悦,倒还能另当别论。毕竟俗话说了,有情饮水饱,如果她真的对谭舒愈情根深种了,或许她愿意付出代价与相爱的人厮守,勇敢地迎接新宁伯府的女眷们对她的刁难。但娉姐儿完全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甚至对谭舒愈的“非卿不可”,也没有足够的信心,并且感到费解。
于是在顾氏下一次造访的时候,娉姐儿慎重而又果断地给了否定的回答,当然,言辞还是委婉的,好言感谢了谭舒愈的青睐,也慰劳了顾氏居中撮合的辛苦。
顾氏听了,神情有些惊讶,还有一丝没有掩饰好的失望。不过也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应诺会将她的原话转达给对方。
这件事有了定论之后,娉姐儿的心情轻松了许多,数月以来一直低落的心境也渐渐好转。意识到自己的自我评价一度低到自暴自弃的程度,娉姐儿也在有意识地做出改变,只是心理建设的过程漫长,成效又不显著,所以整个秋日,都被她用于自我治疗之中。
在此期间,也陆陆续续发生了一些琐事。姚氏的病不过两日就痊愈了,病愈之后,她悄悄令艾妈妈预备了一口小棺材、几个婴儿用的包被、肚兜等物件,于无人处焚化了。
芦莺之事,对姚氏的打击很大,除了恨好哥儿不争气,怒芦莺带坏了自己的儿子,她对于芦莺腹中那个小生命,心中也五味杂陈。理智固然告诉她这孩子绝对留不得,并且一个粗使丫鬟生的孩子,也没什么值得可惜的;但姚氏虽然有许多可恶之处,本性却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这样残害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并且这个小生命还与她有着血缘上的羁绊,还是给她的精神带来了巨大的痛苦。这私底下不成文的祭奠,既是对这个苦命孩子的缅怀,也是姚氏对自己罪恶感和良心的告慰。
揭发芦莺罪行的时候,西府的阵仗闹得很大,为了杀鸡儆猴,整个西府有头有脸的仆妇都见证了这一场面,余下身份不够的,也在事后口口相传中听了个囫囵。
芦莺刚被灌下哑药,一面惊喜于自己小命保住了,一面惊讶于肚里的孩子居然也没事,然后才意识到自己永远地失去了声音。随后她被艾妈妈拖到人群的中央,听着艾妈妈那平板中难掩愤怒的声音一一细数自己的罪行,看着众人或惊讶或鄙夷或嘲讽或唾弃的眼神。她毕竟是个小姑娘,面对这样的场面,心中恐惧极了,开口欲辩,却并不能发出声音。她想指正艾妈妈言语中的不当之处——她腹中这个孩子,根本不是什么不知道父亲是谁的野种,这是二少爷的儿子,是府上正经的小主子。可她什么都说不出来。她慌得眼角沁出了泪,却只能换来围观者更多的不屑和鄙夷。
她慢慢地弯下身子,双手抱住膝盖,用这样一个保护的姿态,徒然而又可笑地试图保护自己,保护腹中的孩子,她听见人群中一个婆子的粗声大嗓:“哟,你们看看她,还知道羞呢。”然而这样的保护也阻止不了伤害,艾妈妈一把扯起她的头发,逼迫她将头抬起来,直面众人的目光,直面唾弃和羞辱。
等这场漫长的批斗结束,芦莺已经精神恍惚。或许是没有余力去反抗,或许是因为喝下哑药之后以为惩罚已经结束了,又或许是已经没有了挣扎求存、求荣的意志,等艾妈妈熬好了落胎之药去灌她的时候,芦莺已经不反抗了。
芦莺之事东窗事发之后又过了一个月,坐完小月子的她被卖了出去。这一次阵仗很小,都不必艾妈妈亲自出面,回事处自有负责买卖人口的婆子联系好了人牙子。芦莺本来就是外面买进来的小丫鬟,在府上无亲无故,生身父母走到卖儿鬻女的地步,也必然是自顾不暇、亲情无存的末路之人。因此她被发卖的时候,竟只有黄莺一个人来送她。
小丫鬟心眼不坏,否则从前在芦莺跋扈的时候也不会百般纵容忍让。黄莺看见芦莺跟在婆子身后,魂不守舍的,背上背着个瘪瘪的小包袱,听见黄莺叫她,也是呆呆的,喊了三五声才慢慢地转过头看她。才一个月光景,她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倒也不是说她受到了多么惨痛的折磨,实际上恰恰相反,她小月期间的待遇不错,不需要干一点活,每日就在床上躺着,按时吃饭吃药,饭菜是规规矩矩按照四等丫鬟的份例给的,每天还有一顿加餐,肉蛋鱼奶轮着来,就是为了给她养身体的。
这或许是姚氏的爱惜羽毛,不想让芦莺的新东家觉得宁国公府苛待丫鬟,把人折磨得面黄肌瘦卖出去;或许是姚氏的慈悲,看她被吓得丢了魂,给她一点优待;或许是姚氏的心虚,毕竟她货真价实杀死了一个没来到世上的小生命,还害得一个小姑娘永远失去了声音。
可是芦莺即使身体上作养得白胖了些,精气神却已经衰朽了,一双大眼睛黯淡无光,眼神木然,反应迟钝,好似那个原本活泼爱笑的小姑娘,和她银铃般的声音一起从这具躯壳里飞走了,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黄莺给了那婆子一匣子龙须酥,那婆子就许她单独和芦莺话别。黄莺看着芦莺失魂落魄的样子,心中一酸,忍不住落下泪来。她胡乱用手背擦了擦眼泪,动作麻利地将自己荷包里的东西取出来,分门别类藏在芦莺的手上、头发上、袖子里、包袱里。一面藏,一面嘱咐:“你到别的地方,总有使钱的地方,这些首饰,是我和博学、笃志他们几个小厮一起凑的,你拿给新东家的管事妈妈,求个轻省些的差事。”